大学生人才就业安置升级啦!

大学生人才就业安置升级,有效解决了大学生人才后顾之忧,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人才的广泛好评。

安置政策的升级有什么不一样呢?

答:为让更多游子早日返回枣乡大地,助力新向标发展,在《办法(试行)》基础上,扩大范围、放宽条件、简化流程,您只需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,剩下的交给我们来办理!

我现在因为特殊情况,暂时无法回去工作,请问以后还能申请调动吗?

答:可以!试行两年来,我们的安置政策日趋完善,经过此次优化升级,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制度,只要符合条件,枣乡的大门始终为您敞开,不限时间,随时申请,欢迎回家!

我学的是冷门专业,对安置有什么影响吗?

答:不妨碍!我们会根据您的工作经历、专业特长综合考虑,科学安排岗位。

安置条件

      申请就业安置大学生,须为正式考选(招聘)的国家公务员、事业编制或国有企业人员,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,在编在岗,且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。其中公务员(参公)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事业编制、国有企业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
特别优秀的,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,急需紧缺人才、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。

不纳入安置范围的情形

1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2、受党纪政务处分、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
3、尚在试用期内的;

4、按照国家、省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
5、近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;

6、干部档案存在疑点问题未调查清楚的;

7、非正常方式取得编制的;

8、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;

9、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;

10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申请方式

     符合安置条件人员,填写《来乐大学生就业安置申请表》,征得所在单位、组织(人社)部门同意,纪委、编办、公安、法院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审查资格条件、加盖单位印章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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